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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正面的人會說剩下25天還可以得到什麼?不幸的是,2010年,30歲的這一年,我發現我其實非常負面。
首先,我失去了工作自主權。是的!這一年,我從電信公司離開後待業了將近三個月,然後去了一家防毒軟體公司一天,接著到一家夢幻的網路公司撐了半年,最後又回到了電信公司。一場鬧劇是吧!?可是我還是不斷地想要逃跑......無奈暫時已經沒有這資格。
接著,我喪失了親情。這樣講好像有點嚴重,不過不這樣分清楚,最後我一定會金盡人亡貓亡,所以只能先這樣。
然後,我沒有了友誼。這樣形容好像是過分了些,但離開了扶青團後近半年,我的生活幾乎非常非常非常少見到同事以外的朋友,一天到晚被朋友叨唸沒有良心,但是為什麼會這樣呢?我也不知道。
滿30歲的這一年,似乎比青春期還難熬許多,很多現實需要面對,不僅不能領零用錢了,就算有賺得還可以的薪水,也被套牢在房貸債務的牢籠裡。親朋好友不斷地結婚生小孩,連健保都不放過,單身好像是種罪。
算了,如果有下輩子,我一定29歲就先了結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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